《“僵屍車”悶死姐弟倆》後續
  華西都市報訊(記者徐湘東)今年6月4日,攀枝花市一對姐弟鑽進了一輛停放約3年的“僵屍車”內玩耍,因高溫被悶死在車內(本報6月6日報道)。昨天,記者從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獲悉,此案日前一審宣判,車主被判賠償孩子父母16萬元。
  5歲的玲玲和3歲的彬彬(化名)跟著打工的父母在攀枝花居住,6月4日下午,姐弟倆鑽進了一輛停放了約3年的“僵屍車”中玩耍,但無法打開車門出來,在60℃高溫的車內窒息死亡,在生命的最後一刻,姐姐還抱著弟弟。事發後,“僵屍車”車主一直未出現,姐弟倆的父母只好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,律師經過調查後,將車主彭某和車輛停靠樓棟的安全管理人列為被告。
  之後,此案在攀枝花市東區法院開庭審理。法官審理後認為,“僵屍車”車主彭某沒有回收報廢汽車的資質,行為涉嫌非法經營,且彭某準備將這輛車作為廢品買賣,但又將其放置於人口密集地區,導致了悲劇的發生。此外,彭某說自己此前看到過有孩子在車上面玩耍,他擔心安全還出面制止過,但他並沒有採取妥當的措施對車輛進行處理,主觀上存在放任故意。
  記者昨天從攀枝花市東區法院獲悉,此案日前一審宣判。判決彭某一次性賠償孩子的父母各項損失共計16萬元。目前,雙方均沒有提起上訴,判決生效。  (原標題:車主被判賠償16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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